被控遭收成共諜 退將夏復翔二審逆轉無罪

被控遭收成共諜 退將夏復翔二審逆轉無罪
被控遭收成共諜 退將夏復翔二審逆轉無罪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

前台聯立委羅志明離開政壇後赴大陸經商,被控遭陸方吸收,返台後涉嫌接觸退役將領,並與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疑在台發展組織,高雄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起訴2人,高雄地院去年7月判決羅志明無罪,夏復翔徒刑5月、得易科罰金;高雄高分院今(9)日二審宣判,夏復翔罪證不足,改判無罪,可上訴。

雄檢起訴指出,起訴指出,羅志明為前立法委員,其遭中共勢力吸收後,即先引介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受中共勢力吸收,之後羅、夏2人,即自102年起,陸續接受負有對我國統戰、滲透及發展組織等任務之大陸地區「黃埔軍校同學會」、「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」代表人員及中共勢力指示,2人共同或由夏復翔單獨以其退將身分所具之國軍人脈,長期物色,刻意招攬、引介我國國軍特定階級、軍種退將赴陸接受落地招待與陸方人員座談、餐敘。

由陸方宣傳「和平統一」、「一國兩制」甚至「武統台灣」等統戰思想,並詢問退將祖籍及是否有意返陸居住等話題,藉此對我方退將進行思想引導,並挑選可納為他們所用之退將,以此方式提供中共情治人員得以接觸、拉攏甚至吸收我方退將之機會,而為大陸機構發展組織行為。

檢察官追查並分析事證後,認定被告2人至少使我國48位退役高階軍官受引介、接觸,招待出團次數為13次,出團總人次則為194次。

雄院審理認定,羅志明罪證不足,判無罪。夏復翔部分,「黃埔同學會」為「大陸地區黨務機構委託之民間團體」,並以推進兩岸統一為目標,夏復翔參加「黃埔同學會」,並邀約我國退役將領赴陸之行為,該當為「黃埔同學會」發展組織,判刑5月、得易科罰金。檢方不服,上訴二審。

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認為,自98年起每年規律舉辦「黃埔情高爾夫球賽」,讓對高球有興趣的退將自由報名,考量海軍退將多半居住在高雄、須從小港搭機,才由夏復翔負責連繫,經查並無物色、引介退將赴陸參加活動的嫌疑。

此外,「校友會」定期在有校友分布之處舉辦,舉辦地以「選手村」形式包攬食宿的模式也很常見。夏復翔等人赴陸之前應有預期會聽聞「一國兩制」的理念宣傳,但他們都是海軍退將,不可能因此盲目信仰、追隨、甚至被吸收,認定夏復翔無危害國安、為大陸發展組織等不法意圖,改判無罪。

照片來源: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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